李燕铭:李克强两月遭两次起诉 这次加上栗战书 有人针对李克强?还是李克强挟民意逼宫习近平?内幕不简单
李燕铭:李克强两月遭两次起诉 这次加上栗战书 有人针对李克强?还是李克强挟民意逼宫习近平?内幕不简单
据中国民间权益组织“民生观察”网站2020年11月8日消息,湖北维权人士何斌、徐彩虹夫妇日前寄出行政诉起诉书,向中共国务院及其法定代表人李克强和人大常委会及其法定代表人栗战书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其依法履职。
起诉书指,原告夫妻因遭遇不公,多年维权,又因举报违法被公权力打击报复,其商业活动也遭到种种刁难和侵害。问题先后诉诸多个部门,却长年不得解决,反而遭受更多的打击报复。如身份被“标识”,出行、住宿、临检等均被“报警”,区别对待;自由活动被限制,生活隐私被侵犯,天安门等各大景点和所谓“敏感地带”不许踏入或接近;注册商标增补项目被刁难;敏感日期不许随便走动、必须接受监控;个人信息未经明示及本人同意被采集并遭滥用,原告曾在长安街远端正常骑行及中关村大街购物行走均被“人脸识别”后遭警察拦截和包抄围堵,被带到派出所“盘查”数小时和长时间当街留置盘查造成路人频繁侧目;在京住所被警察频繁滋扰甚至撬门驱赶;在前门做生意期间,店面遭摄像头监控等等。
起诉书指,实施以上种种侵权行为的执行者都声称:是依据各种“有关规定”执行的,而以上各种随意侵犯人权的行为明显违宪。多年来维权上访者遭受同类侵权行为属于普遍现象。
原告认为:如此长时间、大范围、多部门、多类型、针对性强,受害者极多的各种违宪侵权“意见”、“规定”如此无拘无束,被告却不履行其监督、纠正的职责,因而对由此造成的伤害、损失负有责任。
原告要求,对其所遭受的伤害、损失赔偿九千万元人民币,并通过媒体声明,消除对原告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
外界关注,在中共体制之下,各级官员无需对民众负责,公权力不受民间监督约束,那么官官相护、官商勾结、欺压民众也就成了必然。而相关诉状暴露出的问题,只是中共治下恶政的冰山一角。
而作为总理的李克强今年以来连续被民众告上法庭,就颇为罕见。
“民生观察”10月7日也曾披露,李克强被施克华等56名上海市浦东新区的失地农民告上法庭,要求受理相关复议裁定申请,并对当事人作出赔偿。
这56名原告拥有合法宅基地10500余平米、自有私房1100余平米,但遭当局拆迁后,不仅少了居住面积,而且连同原告的农村宅基地也被无偿侵占,导致经济损失总计高达3亿5500余万元。
原告56名失地农民在2018年8月,各自向上海市政府请求履行保护财产权申请后,当局没有任何答复。原告随后于同年12月,集体向上海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当局不予受理。56名失地农民再次于去年1月,向国务院提出行政复议裁决申请。但苦等一年多后,国务院的行政复议机关于今年4月3日作出《行政复议监督告知书》,但仅表示:“你们未提供你们的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受理条件的材料”。
浦东失地农民不服国务院行政复议监督告知书,于是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提出起诉,要求北京法院秉公司法,保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行政起诉状显示,这起农民失地案发生于1992年,至今已28年。原告不服自己的财产被权贵利益集团违法侵占,一直上访,投诉至今。原告曾向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请求履行保护财产权申请,也向法院诉讼,但他们都管不了,不予答复,也不敢对原告的起诉予以立案,只能期望上一级政府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原告于2018年8月20日用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向上海市政府递交了《请求履行保护财产权职责申请书》,请求维护原告合法持有的宅基地使用证的法律效力并排除妨碍或给予补偿,要求被告履行保护原告财产权的法定职责。
根据邮局凭证,上海市政府已于2018年8月21日接收原告的申请书,但至今没有对原告的申请作出答复,现已超过法定期限两个月。上海市政府拒绝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行为属行政不作为。
原告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之规定,于2018年12月20日向上海市政府同级提出行政复议。其复议请求:1、确认被告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法定职责违法;2、要求被告依法保护原告的《上海市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所指农村宅基地使用权;3、责令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保护原告的合法财产,责令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无偿征用原告的宅基地予以补偿,并补足安置原告的被拆房屋末安置面积(或相应货币补偿)。
原告收到上海市政府于2018年12月26日作出的《告知书》,该告知书回复原告的行政复议申请:“你们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要求确认本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根据你们的陈述,你们于2018年8月20日向本机关来信,反映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拆迁补偿等问题,并要求履行保护你们的财产的职责,本机关已将你们的来信按信访程序处理。信访事项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你们如需了解上述来信的办理情况,可以按照《信访条例》相关规定进行查询 。”
事实上,上海市政府告知原告:原告的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而且,一个实实在在的要求政府依法履职保护公民财产的问题,一个依法请求政府受理行政复议的问题,却被上海市政府擅自调包成信访事项。
原告发觉,上海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工作相当马虎,敷衍了事,不负责任,对来自两个不同地方、不同集体申请人分别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发出同一编号的告知书(编号:2018-1080)。原告是来自上海市浦东新区的施克华等56名申请人,而另一个集体申请人是上海市闵行区的黄尧年等48人。
原告对上海市政府的《告知书》不服,只好再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求救,于2019年1月5日向中共国务院提出行政复议裁决申请。国务院的行政复议机关审理了一年多,于2020年4月3日作出《行政复议监督告知书》:“经审查,你们未提供你们的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受理条件的材料。据此,对你们提出的监督请求,决定不予支持。”
原告苦等了一年多,国务院的行政复议机关就用一句笼统的话打发原告,没有具体的说明,该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有七项,原告的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那一项?我们缺少哪些材料?
原告不服国务院行政复议监督告知书,于是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提出起诉,要求北京法院秉公司法,保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时政评论员李燕铭当时分析,这起上海市浦东新区农民失地案发生于1992年至今已28年。自1992年至今,上海历任市委书记为:吴邦国(1991.04-1994.10)、黄菊(1994.10-2002.10)、陈良宇(2002.10 2006.09)、韩正(代书记,2006.09-2007.03)、习近平(2007.03-2007.10)、俞正声(2007.10-2012.11)、韩正(2012.11-2017.10)、李强(2017.10-至今)。上海历任市长为:黄菊(1991.04-1995.02)、徐匡迪(1995.02-2001.12)、陈良宇(2002.02-2003.02)、韩正(2003.02-2012.12)、杨雄(2012.12-2017.01)、应勇(2017.01-2020.03)、龚正(2020.03至今)。
也就是说,这起农民遭拆迁失地案在上海帮吴邦国、黄菊主政上海期间发生,随后上海帮陈良宇、韩正、俞正声主政上海期间一直未被解决。目前,韩正任中共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常务副总理,是江泽民上海帮的前台人物。
习近平大秘李强主政上海后,应勇任上海市长期间,原告56名失地农民在2018年8月,各自向上海市政府请求履行保护财产权申请后,当局没有任何答复;又向中共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裁决未果后,状告国务院与李克强。
李燕铭分析,这起上海市浦东新区农民失地案根本上是上海帮的一桩丑闻,牵涉韩正多名上海帮高级马仔;因上海现当局及国务院的不作为,习近平大秘李强、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成为舆论焦点。
李燕铭分析,中共政权内外交困,五中全会敏感期高层内斗白热化;习近平与李克强的关系复杂而微妙,敏感时刻,上海失地农民起诉李克强国务院,针对的果真是李克强?还是上海帮韩正或者习家军李强?背后是哪股势力操纵?内幕绝非外界热炒的“李克强被起诉”单一新闻点那么简单。
(撰文:李燕铭/燕铭时评;20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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