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藏后手 官媒报道异常 周强危机未解 缺席最高法院发布会 官方调查结论未否定王林清对周强的关键指控
中共最高法院卷宗丢失案剧情出现反转,引舆论聚焦;中共官方对外则低调处理事件。有分析指,官方对王林清所揭露的涉及最高院院长周强的关键内容,并没有直接否定。随后,周强缺席最高法院白皮书发布会,引发外界的关注。
官方低调处理调查结果
2019年2月22日中共中央政法委牵头的对最高法院“陕西千亿矿权案”卷宗丢失问题的调查结果公布,据称,“卷宗丢失”系最高法院法官王林清监守自盗。调查组声称,已经将王林清涉嫌非法获取、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的犯罪线索移交给公安立案侦查。王林清还在中共央视认罪。
王林清在电视上认罪的报导播出次日,即2月23日(周六),周强直接领导的《人民法院报》刊登该报评论员文章,对官方调查结论大加赞许。
自由亚洲电台2月2日刊登特约评论员高新的文章表示,注意到《人民法院报》的评论员文章是“凯奇莱案卷宗丢失案”调查结果出笼后,所有中共官媒中为此刊发的唯一的一篇评论文章。
文章表示,中共所有媒体都没有对“调查结果”进行后续的追踪报导。中共宣传部门显然已经奉命将此“调查结果”低调处理,最明显的就是中共喉舌《人民日报》在王林清电视认罪的次日,即2月23日把新华社的《中央政法委牵头的联合调查组公布“凯奇莱案”卷宗丢失等问题调查结果》一文安排在第七版的下半截。
相对于周一到周五每天20版,《人民日报》在周六和周日每天只出8版,第8版是副刊。就是说中共喉舌把“调查结果”安排在周六的最后一版最后一条,而且也没有配发“本报评论员”文章等评论内容。而《人民日报》海外版根本就没有刊登“调查结果”。
回顾以往,中共政权在处理必须对外公布但又不愿意大事声张的敏感事件时,往往都会安排周末的时间,以尽可能地减少公众的关注程度。
官方调查结论未否定王林清对周强的关键指控
高新的文章还指出,至今外界媒体的相关报导和分析文章中没有关注到的一项最重要内容就是,该“调查结果”貌似面面俱到,但偏偏把直接针对周强的重要揭发内容故意忽视,就是没有替周强直接否定王林清对他指控内容的最关键部分。
就在官方“调查结果公布的前4天——2月18日晚,“陕北千亿矿权案”当事人、凯奇莱法定代表人赵发琦在推特上发出该案主审法官王林清对周强的举报信。该信写于2018年5月15日。
王林清在举报信中揭露,周强指示院、庭领导销毁他们干预案件的痕迹,公然盗走正在审理中的案件卷宗,并伪造了全套案卷,炮制出中国司法版“水门事件”。举报信还指,涉案人杜万华与周强是大学、研究生同学,且多年来一直交往甚密。另一涉案人程新文庭长,无论担任民庭副庭长还是庭长,都是在周强的斡旋和直接安排下才实现的,而且周强的母亲还是程新文的老师。
“陕北千亿矿权案”在审理过程中,不论是程序适用还是实体处理,自始至终都由周强院长通过杜万华直接操纵,并采取先定结论再让合议庭找理由的方式干预案件审理。
举报信还揭露,2016年5月,周强罔顾《民事诉讼法》关于“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的明确规定,通过杜万华专委强令合议庭将案件第二次发回重审。程序错误是司法审判的致命伤,虽然合议庭成员都明确表达了反对意见,但无果。就在我硬著头皮写发回裁定书的时候,杜万华又突然指令暂缓发回,要求案件改判解除合同,并明确表示这是周院长的意思,被我当即拒绝。2016年11月底,在我正准备撰写该案的判决书时,二审正副卷宗在我所在的东交民巷最高法院本部办公室离奇失踪……
高新的文章质疑,中共公布的“调查结果”只不过是否定了王林清对周强派人盗取卷宗的指控,而对“2016年5月,周强院长罔顾《民事诉讼法》关于‘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的明确规定,通过杜万华专委强令合议庭将案件第二次发回重审”,“并采取先定结论再让合议庭找理由的方式干预案件审理”这一最重要的揭露内容不进行否定,这岂不就等于替周强承认了确有此事?
最高法院发布白皮书 周强未露面
2月27日,中共最高法院(高院)发布“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及中共“法院的司法改革(2013—2018)”白皮书。
白皮书称,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高院分别制定领导干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白皮书还称,中共各级法庭普遍建立“谁审理,谁裁判,谁负责”的办案责任制,基本取消案件层层请示、逐级审批。合议庭或者法官独任审理案件形成的裁判文书,经合议庭组成人员或者独任法官签署即可印发等。
據報導,最高法院当天發布的「人民法院第五個五年改革綱要(2019—2023)」,明確院長、庭長的權力清單和監督管理職責。
当天发布会由中共高院新闻发言人林文学主持,高院副院长李少平、高院司改办主任胡仕浩出席了发布会,而处于舆论漩涡的高院院长周强并没有露面。
(撰文:李燕铭/燕铭时评)
官方低调处理调查结果
2019年2月22日中共中央政法委牵头的对最高法院“陕西千亿矿权案”卷宗丢失问题的调查结果公布,据称,“卷宗丢失”系最高法院法官王林清监守自盗。调查组声称,已经将王林清涉嫌非法获取、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的犯罪线索移交给公安立案侦查。王林清还在中共央视认罪。
王林清在电视上认罪的报导播出次日,即2月23日(周六),周强直接领导的《人民法院报》刊登该报评论员文章,对官方调查结论大加赞许。
自由亚洲电台2月2日刊登特约评论员高新的文章表示,注意到《人民法院报》的评论员文章是“凯奇莱案卷宗丢失案”调查结果出笼后,所有中共官媒中为此刊发的唯一的一篇评论文章。
文章表示,中共所有媒体都没有对“调查结果”进行后续的追踪报导。中共宣传部门显然已经奉命将此“调查结果”低调处理,最明显的就是中共喉舌《人民日报》在王林清电视认罪的次日,即2月23日把新华社的《中央政法委牵头的联合调查组公布“凯奇莱案”卷宗丢失等问题调查结果》一文安排在第七版的下半截。
相对于周一到周五每天20版,《人民日报》在周六和周日每天只出8版,第8版是副刊。就是说中共喉舌把“调查结果”安排在周六的最后一版最后一条,而且也没有配发“本报评论员”文章等评论内容。而《人民日报》海外版根本就没有刊登“调查结果”。
回顾以往,中共政权在处理必须对外公布但又不愿意大事声张的敏感事件时,往往都会安排周末的时间,以尽可能地减少公众的关注程度。
官方调查结论未否定王林清对周强的关键指控
高新的文章还指出,至今外界媒体的相关报导和分析文章中没有关注到的一项最重要内容就是,该“调查结果”貌似面面俱到,但偏偏把直接针对周强的重要揭发内容故意忽视,就是没有替周强直接否定王林清对他指控内容的最关键部分。
就在官方“调查结果公布的前4天——2月18日晚,“陕北千亿矿权案”当事人、凯奇莱法定代表人赵发琦在推特上发出该案主审法官王林清对周强的举报信。该信写于2018年5月15日。
王林清在举报信中揭露,周强指示院、庭领导销毁他们干预案件的痕迹,公然盗走正在审理中的案件卷宗,并伪造了全套案卷,炮制出中国司法版“水门事件”。举报信还指,涉案人杜万华与周强是大学、研究生同学,且多年来一直交往甚密。另一涉案人程新文庭长,无论担任民庭副庭长还是庭长,都是在周强的斡旋和直接安排下才实现的,而且周强的母亲还是程新文的老师。
“陕北千亿矿权案”在审理过程中,不论是程序适用还是实体处理,自始至终都由周强院长通过杜万华直接操纵,并采取先定结论再让合议庭找理由的方式干预案件审理。
举报信还揭露,2016年5月,周强罔顾《民事诉讼法》关于“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的明确规定,通过杜万华专委强令合议庭将案件第二次发回重审。程序错误是司法审判的致命伤,虽然合议庭成员都明确表达了反对意见,但无果。就在我硬著头皮写发回裁定书的时候,杜万华又突然指令暂缓发回,要求案件改判解除合同,并明确表示这是周院长的意思,被我当即拒绝。2016年11月底,在我正准备撰写该案的判决书时,二审正副卷宗在我所在的东交民巷最高法院本部办公室离奇失踪……
高新的文章质疑,中共公布的“调查结果”只不过是否定了王林清对周强派人盗取卷宗的指控,而对“2016年5月,周强院长罔顾《民事诉讼法》关于‘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的明确规定,通过杜万华专委强令合议庭将案件第二次发回重审”,“并采取先定结论再让合议庭找理由的方式干预案件审理”这一最重要的揭露内容不进行否定,这岂不就等于替周强承认了确有此事?
最高法院发布白皮书 周强未露面
2月27日,中共最高法院(高院)发布“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及中共“法院的司法改革(2013—2018)”白皮书。
白皮书称,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高院分别制定领导干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白皮书还称,中共各级法庭普遍建立“谁审理,谁裁判,谁负责”的办案责任制,基本取消案件层层请示、逐级审批。合议庭或者法官独任审理案件形成的裁判文书,经合议庭组成人员或者独任法官签署即可印发等。
據報導,最高法院当天發布的「人民法院第五個五年改革綱要(2019—2023)」,明確院長、庭長的權力清單和監督管理職責。
当天发布会由中共高院新闻发言人林文学主持,高院副院长李少平、高院司改办主任胡仕浩出席了发布会,而处于舆论漩涡的高院院长周强并没有露面。
(撰文:李燕铭/燕铭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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